202x某区城市管理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区城市管理系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x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 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项及市、区两级75项具体举措,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担当精神,紧紧围绕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突出城镇燃气、城市桥梁、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安全管理缺陷、非法违规行为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宣传警示先行、标准化提升推动、执法约束保障的总体思路,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精准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格执法和长效管理,确保全区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体目标包括:
显著降低事故发生率:通过系统性的排查与整治,力争使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减少因安全隐患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2.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使企业深刻认识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监管流程,增强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4. 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长治久安。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区城市管理系统的特点,重点对以下领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
城镇燃气:针对燃气供应站、加气站、储配站等关键节点,检查燃气管道、阀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状况;排查燃气使用环节是否存在泄漏、超压等隐患;核查燃气企业的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应急演练是否到位。
2. 城市桥梁:对区内所有城市桥梁进行逐一检查,评估桥梁结构的安全性,特别关注老旧桥梁的承载能力和抗灾性能;检查桥梁维护保养记录,确保日常巡查、定期检测等工作正常开展;排查桥梁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影响桥梁安全的因素,如施工扰动、车辆撞击等。
3. 市政工程:重点检查正在施工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查看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特种设备是否经过检验合格,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已建成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修复存在的问题。
4. 有限空间作业:对涉及地下管网、污水处理厂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检查通风换气、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标准;核实作业人员是否接受过专业培训,是否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审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二)集中整治隐患
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立即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具体做法包括:
制定整改方案:由相关责任单位牵头,会同专家和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责任人、时间表和验收标准;对于复杂或难以短期内解决的问题,要分阶段逐步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2. 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整改;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高风险领域的隐患治理,拓宽融资渠道。
3. 加强技术支撑:充分发挥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专业技术力量的作用,为隐患排查和整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推广使用先进的检测仪器和监测手段,提高隐患排查的准确性和效率;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 严格验收把关:整改完成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既定标准进行评估,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对整改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严格执法监督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必须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措施有:
加大执法力度:整合执法资源,组建专门队伍,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高频次、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对屡教不改的企业,采取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严厉措施,直至其彻底整改到位。
2. 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可查询。
3. 深化联合执法:加强与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针对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必须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广泛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普及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考核问责
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典型示范;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五、总结提升
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查找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类似工作提供参考借鉴。具体工作包括:
整理归档资料:将专项行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图片、视频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档立卷,妥善保存;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全面回顾工作历程,客观分析存在问题,提炼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2. 评估工作效果:邀请第三方机构对专项行动的效果进行独立评估,重点评估隐患排查覆盖率、整改完成率、事故下降率等指标;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持续改进。
3. 固化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全区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水平。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我们有信心、有能力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