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大爱之伞——关于我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现状的调查与建议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市自1957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以来,全市不少夫妇积极响应节制生育号召,终身只育一孩。这其中,有些夫妇遭遇不幸,子女或夭亡、或伤残,成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他(她)们进行帮扶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体现党和政府切实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班对此开展了专项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市独生子女家庭共有15380户,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条件的家庭有101户,涉及137人,占独生子女家庭的0.66%。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为78户,涉及107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为23户,涉及30人。按户口性质分:农业人口79人,非农业人口58人。按年龄结构分:52岁至60岁的有76人,61岁至70岁的有45人,71岁至88岁的有16人。
从这一特殊群体的年龄结构和户口性质来看,他(她)们大多已无再生育能力,并且丧失了劳动能力,只有依靠党和政府的救助,才能在晚年过上较为幸福的生活。对于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生一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市委、市政府一直予以高度重视和关怀,给予了众多“补偿性”的帮扶措施。具体来说,一是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补充、多方联动、部门落实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了政府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的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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