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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在全市治理车辆双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治理超限超载,是当前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近一个时期,国务院专门召开了会议,华北五省市联合发布了治超《通告》,各大新闻媒体进行了跟踪采访。11月30日,省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孟省长亲自主持,牛仁亮副省长亲自主抓,会议对近期治理“双超”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天,省政府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动员。为了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一、要认真贯彻华北五省区市联合治超《通告》精神,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一律不准上路。对发现严重超限超载和未经许可的超限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严格实施卸载处理,消除违法状态。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对违法超载驾驶人给予记分处理。交通、公路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对违法车主处以上限罚款。工商、公安、发改委、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强行拆解,强制恢复车辆原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要实施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汽车生产或改装厂家以及运输企业和厂矿企业的责任。涉路执法人员要依法规范执法,对于本辖区内发现的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必须在本行政区域内消除违法行为,不得放行到相邻县(市、区),否则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其他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要按照国办发〔20xx〕30号《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交公路发〔20xx〕219号《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强化治理工作。这里再次重申,临汾城区出口公路仍然由交警部门派专人负责监管,确保车辆合法合规通行。

  二、要全面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源上杜绝超限超载现象的发生。首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货运企业、物流园区、货物装载场站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货运源头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确保货物装载符合规定标准。其次,要加大对货车生产企业和改装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改装行为,确保出厂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第三,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员和社会公众对超限超载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和治理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外,还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源头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实现长效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并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将超限超载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四是优化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五是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电子围栏、智能监控等,提高执法精准度和效率。六是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一线执法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七是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改进和完善治理方式方法,推动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靠前指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对于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治理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扎实的作风、更有效的举措,全力以赴做好治理超限超载各项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能够紧密团结起来,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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