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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省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会议的任务,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就妥善安排20xx年冬季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作出进一步部署。“寒冷将至,受灾群众的过冬问题需放在心上。政府要加大救助力度。仍需发动全社会捐助过冬衣物。”温家宝总理也批示:“快到冬季了,灾区群众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救灾的责任主要在地方政府,但民政部要注意了解情况,对各地救灾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帮助,对困难地区还要给予一定的经费和物资支持。”为贯彻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民政部于12月5日召开了紧急会议,要求各地加大政府救助工作力度,组织好社会捐助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全省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问题,王珉省长批示“安排资金,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要求民政部门特别关注企业改制解除关系的困难职工和因突发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困难群体的生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高度重视,给我们民政部门做好这方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形势的发展看,城乡救助体系建设在民政工作中的份量越来越重,明年省政府将召开全省城乡救助体系建设大会,这项工作将成为今后贯穿民政工作的一条主线。眼下,我省已进入冬季最寒冷的季节,元旦、春节又即将到来。能否在这一高度敏感时期,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不出现问题,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负有非常重要的责任。据省民政厅掌握,一些地方专项救助资金还没有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有些救助制度在落实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救助工作还不到位。对此,我们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必须从履行好民政部门“为民解困”职责着眼,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千方百计做好全省城乡困难群众的过冬生活安排。下面,我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全力做好农村救助工作,妥善解决贫困农民生活困难

  农村社会救助向来是我省民政工作的重点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虽然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仍有部分农民因各种原因面临生活困难。特别是今年,由于气候变化异常,部分地区遭受了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影响。为此,我们务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这些贫困农民能够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首先,要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规定,确保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于那些因灾致贫返贫的家庭,要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同时,要加强对救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坚决杜绝挪用、截留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每一笔钱都真正用到刀刃上。

  其次,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农村地区冬季取暖难的问题,各地政府应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取暖设施改造的支持力度。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推广使用新型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既环保又经济实惠。此外,对于偏远山区或交通不便的地方,还可以考虑设立临时取暖点,配备必要的取暖设备和物资,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再次,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济困活动。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动员等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捐赠活动,为贫困农民送去急需的生活用品和御寒物资。同时,也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的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带头捐款捐物,带动更多的人关心和支持农村困难群众。

  二、完善城市救助体系,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城市低收入群体一直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点对象。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贫困人口数量有所增加,其生活状况不容忽视。因此,在做好农村救助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要不断完善城市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对于那些收入不稳定、就业困难的城市居民,要给予特别关照,及时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并根据家庭实际困难程度合理调整补助水平。同时,要加强对低保对象的跟踪服务,定期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是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鉴于城市低收入群体普遍面临着较高的医疗费用负担,各地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群体,可以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减轻患者及其家属的经济压力。此外,还要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医疗救助机制,引入商业保险和社会慈善力量,共同分担医疗费用风险。

  三是要大力实施住房救助工程。住房问题是城市低收入群体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为此,各地政府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先满足低保户、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可以通过提供廉租房、公租房等形式,解决他们的居住难题。同时,还要加强对现有保障房小区的管理维护,改善居住环境,提升服务质量,让入住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四是要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帮助城市低收入群体摆脱困境的根本途径。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岗位推荐等全方位的服务。特别是针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此外,还要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出台优惠政策,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等扶持措施,激发广大城市居民的创业热情,拓宽增收渠道。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城乡救助工作效能

  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为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我们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民政、人社、卫计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通过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变化,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要简化救助申请流程,推行网上办理、自助查询等便民服务措施,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提高办事效率。

  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模式,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到城乡救助工作中来。可以通过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承担部分救助项目的组织实施,如心理疏导、康复护理等,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此外,还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总之,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形势,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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