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本质要求,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批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市一系列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文件精神,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清化收”成果,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在×县范围内进行,乡镇、村全覆盖实施,完成以下目标:
(一)完成政经分离工作,运用好“三资”监管平台。巩固我县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成好全县218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政经分离工作,实行村委会账户与集体经济组织分离,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方面的作用,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打好基础。
(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管理体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具体包括: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登记、评估、流转等制度,明确各类资产的权属关系;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加强财务审计监督,防止集体资金流失;三是完善民主决策程序,提高村民参与度,确保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现代化管理工具和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深化改革创新,探索有效管理模式。针对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管理模式。一方面,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总结经验教训,逐步推广成功做法;另一方面,注重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结合本地实际加以改进和完善,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此外,还要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能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来承担具体任务。为此,我们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辅导,帮助工作人员掌握最新政策法规和发展动态;二是选派优秀干部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调研活动,拓宽视野增长见识;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四是引进外部专业力量,聘请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管理体制,夯实基层基础。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构建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县级层面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监督检查;乡(镇)级层面要落实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各项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村级层面要积极配合上级部署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同时,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之中,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
(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条件,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项目,增强农村经济活力。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致富;二是鼓励利用闲置农房、土地等资源发展民宿经济、农家乐等新业态新模式,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三是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四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村领域。通过以上措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三)加强风险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事件。一是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趋势,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隐患,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二是强化合同管理,严格审查各类经济合同条款内容,避免因合同漏洞引发纠纷争议;三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公开透明操作,杜绝暗箱操作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四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法依规予以解决,切实保护好集体和农民权益;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推进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坚持阳光透明原则,将农村集体“三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是建立信息公示栏,在显眼位置张贴公告,方便村民随时查阅了解;二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动态消息,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率;三是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诉求,回应关切热点;四是设立举报信箱和热线电话,畅通反馈渠道,及时受理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五是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和宣传活动,宣传解读政策法规,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全县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
(二)加大资金投入,提供财力支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县级财政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配套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领域投资运营,探索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缓解资金紧张局面。此外,还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发挥最大效益。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政策举措和典型经验,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和支持度。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深入乡村一线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让广大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举办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活动,寓教于乐,增进互动交流。通过这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积极参与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综上所述,通过实施上述方案,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在20xx年内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建设目标,为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