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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以及社会生活中大量不协调因素的增多,诱发精神类疾病患者呈上升态势。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甚至违法犯罪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社会治安管理中比较特殊的课题。笔者结合多年的基层工作实际,以近年来我市发生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为例,对当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并就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当前我市精神病人管理现状

  据统计,我市共有重性精神病人159人,其中男性128人,女性31人,60岁以上11人,城区和中心集镇38人,偏远乡村121人。其中在现阶段具有肇事肇祸倾向和历史的精神病人共有77人,分布在全市16个乡镇。20xx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处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警情132起,其中造成人员伤亡的15 起,财物损失的62起。其表现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危害方式多以暴力行为表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与正常人违法犯罪不同,在行为过程中,多表现暴躁、偏执和善恶不分,以威胁、放火、打砸等破坏性暴力行为居多,动辄使用凶器伤人,手段残忍,在群众中非常容易引起恐慌。20xx年5月15日上午9时,一名衣衫褴缕、浑身脏兮兮的精神病人在光明街光明小学附近,手持砖块袭击过往行人,后将一名10岁左右男童按倒在地死掐其颈部不放,民警接110指令赶到现场后,该男子见民警靠近,手持砖块对民警进行攻击,现场民警果断上前,利用催泪喷射器将其制服,将险情化解。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市公安机关所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警情中,此类暴力伤害他人的占70%。

  二是侵害对象多为直系亲属。精神病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作为其监护人,长期与病人生活在一起,对其言行管束甚严。精神病人发病时,往往把家人作为第一侵害目标,给亲人带来巨大的伤痛。20xx年5月24日,杨岭镇有名店林场熊某精神病发,手持斧子,砍伤了自己的母亲和妹妹,造成了严重的家庭悲剧。类似事件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更在心理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和谐稳定。

  三是影响范围广泛且难以预测。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地点和时间具有极大的随机性和不可预见性,这使得防范和应对难度加大。从城市到农村,从公共场所到私人住宅,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发生此类事件。这种不确定性增加了社会公众的安全感缺失,特别是对于那些曾经经历过或目睹过此类事件的人来说,心理负担尤为沉重。同时,由于精神病人病情复杂多变,即使经过治疗后病情得到控制,也很难保证不会再次复发,这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当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在精神病人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精神病人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现行法律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的规定较为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条款,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例如,对于已经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如何进行强制医疗?谁来承担相关费用?这些都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支撑。此外,现行法律对监护人责任界定不清,当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时,监护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也没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

  二是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精神病人管理涉及公安、民政、卫生等多个部门,但由于各部门职责分工不明晰,信息共享渠道不畅通,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互相推诿、衔接不畅等问题。比如,一些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需要强制送医治疗,但医院出于安全考虑不愿接收,而公安机关又不具备相应的医疗条件,最终只能由家属自行处理,这既不利于患者的康复,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再如,社区矫正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无法及时掌握精神病人病情变化情况,难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三是专业力量不足。目前,我市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匮乏,尤其是基层地区更为明显。一方面,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医生数量有限,且分布不均,很多偏远地区的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另一方面,基层派出所民警普遍缺乏精神疾病相关知识培训,在面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时往往不知所措,处置不当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冲突。此外,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队伍也尚未形成规模,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精神病人服务需求。

  四是社会支持体系薄弱。精神病人及其家庭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社会歧视,许多患者因无力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而放弃治疗,导致病情加重甚至酿成悲剧。同时,社会各界对精神疾病的认知度较低,普遍存在误解和偏见,认为精神病人是“疯子”,不愿意与其接触,这不仅影响了患者的康复进程,也不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另外,现有的救助政策覆盖面窄、标准低,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精神病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增强法律的操作性和执行力。对于已经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应当建立强制医疗制度,由政府指定专门医疗机构负责收治,并由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补贴。同时,要强化监护人责任追究机制,一旦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监护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此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二是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精神病人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记录、服药情况等数据实时更新和互联互通,为精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此外,还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精神病人日常监管和服务工作,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对精神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定向培养等方式充实精神科医生队伍,逐步改善基层地区精神卫生资源短缺状况。加强对基层民警的精神疾病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投身精神病人服务领域,探索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同时,要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工作,将心理健康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小培养公民的心理健康意识,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率。

  四是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加大对精神病人及其家庭的帮扶力度,出台更加优惠的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确保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消除公众对精神疾病的恐惧心理,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认知观念,尊重和关心精神病人及其家属,为他们创造一个宽松包容的社会环境。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公益项目等形式,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推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风尚。

  综上所述,精神病人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精神病人管理模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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