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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几点思考

  内容摘要:近年随着国家有关残疾人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立法缺失凸显,已不适应甘肃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亟需修订。建议修订出台新法应立足民生保障,体现甘肃特色。

  关键词:实施办法 立法缺失 修订 必要性 建议

  《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1993年11月27日由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于维护我省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甘肃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法规政策不断完善,鉴于国家已于20xx年修订出台新的《残疾人保障法》,我省亟需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出台新的《实施办法》迫在眉睫。在此,笔者仅就《实施办法》的立法修订完善工作谈几点想法,与立法界同仁共勉。

  一、《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立法缺失

  自1993年颁布施行《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来,我省残疾人事业飞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全省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但由于我省经济基础薄弱,残疾人基数大、贫困面广,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平均水平及健全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及服务等工作任务重、周期长,亟需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但全省残疾人立法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基本需求。一方面,有关残疾人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出台较少,地方立法不足致全省残疾人保障工作的开展主要停留在执行政策阶段,“无法可依”或法条过时的现象严重,严重制约了全省残疾人事业的科学发展。另一方面,作为统领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纲领性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办法》,很多内容已时过境迁,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残疾人实际需求脱节,难以满足当前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

  具体而言,《实施办法》的立法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框架陈旧,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

  《实施办法》制定于1993年,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和残疾人权益保护的需求与现今有较大差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残疾人权益意识的提高,现有法律框架显得陈旧,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例如,关于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内容,在当时主要是针对一些基础性的康复措施,而如今康复技术不断创新,康复服务也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现有的法律条款未能跟上这些变化,导致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先进的康复手段和服务模式难以得到法律支持和保障。

  2. 法规内容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现行《实施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使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和单位难以准确理解和落实。比如,在残疾人就业保障方面,虽然规定了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就业的原则,但对于具体的就业渠道、就业培训、就业补贴等细节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此外,对于残疾人就业歧视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机制也不够明确,使得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和用人过程中存在隐性歧视现象,损害了残疾人的就业权益。

  3. 法律责任界定不清,执法力度不足

  《实施办法》在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较为模糊,对于违反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缺乏明确的处罚标准和程序,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往往面临“有法难依”的困境。例如,对于侵犯残疾人权益的行为,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使得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时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现象,影响了政策的实际效果。

  二、修订《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面对上述立法缺失问题,修订《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已成为当务之急。这不仅是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落实国家政策,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如《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等。这些政策文件为各地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指导和依据。然而,由于《实施办法》制定时间较早,部分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精神不完全一致,甚至存在冲突。因此,修订《实施办法》有助于确保地方立法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2. 完善法律体系,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其权益保障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通过修订《实施办法》,可以进一步完善我省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使各项保障措施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从而更好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可以通过修订法律条款,明确政府、社会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障机制和服务体系,确保残疾人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机会和发展权利。

  3. 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权益的关注度日益增加,对残疾人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修订《实施办法》,不仅可以回应社会关切,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残疾人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如就医难、上学难、就业难等问题,切实提升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例如,在残疾人康复服务方面,可以通过修订法律条款,增加对康复机构建设、康复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提高康复服务质量;在残疾人教育方面,可以通过修订法律条款,加强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确保残疾人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在残疾人就业方面,可以通过修订法律条款,拓宽就业渠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帮助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

  三、修订《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具体建议

  为了使修订后的《实施办法》更加符合时代要求,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强化立法理念,突出以人为本

  修订《实施办法》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充分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基本人权和发展权。在立法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残疾人及其家属、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律条款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同时,要注重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围绕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核心利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使残疾人真正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关怀。

  2. 完善法律框架,增强系统性和前瞻性

  修订《实施办法》应着眼于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完善的法律框架,以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具体来说,要在法律条款中充分体现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涵盖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形成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同时,要注重法律的前瞻性和创新性,结合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趋势,引入一些新的理念和方法,如无障碍环境建设、智能辅助技术应用等,为残疾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条件。

  3. 细化法规内容,提高可操作性

  修订《实施办法》应在现有法律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法规内容,增强其可操作性。具体来说,要在法律条款中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例如,在残疾人就业保障方面,可以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就业政策、提供就业服务、开展就业培训等,并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和监督机制,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此外,还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处罚标准和程序,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修订《实施办法》不仅要完善法律制度,还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具体来说,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普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和理解。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残疾人事业的新进展、新成就,弘扬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残疾人事业中来,共同为残疾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综上所述,修订《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是一项重要的立法任务,不仅关系到全省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残疾人事业的长远发展。希望通过此次修订,能够进一步完善我省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推动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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