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落实监测责任
(1)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专项工作或专班。为了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专班或专项工作组。该专班或工作组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联合教育、民政、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医保、残联等部门共同组成,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编制细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方案。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方案中应包括监测对象的识别标准、帮扶措施的具体内容、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等,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同时,要注重方案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3)定期召开行业部门联席会议,研判调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各地应定期召开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通过联席会议,可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并迅速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4)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行业数据共享共用和快查、快核、快办机制。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地应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行业数据共享共用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互通互联。同时,建立快速查询、快速核实、快速办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对监测对象的风险能够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处置,避免因信息滞后而导致的风险扩大化。
(5)定期与教育、民政、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医保、残联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和监测预警。为确保监测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帮扶措施的有效实施,各地应每月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及时更新监测对象的基本信息和风险状况,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前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返贫现象。
2. 明晰监测对象范围
(1)部门、乡镇、村社干部熟悉202x年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和监测范围(202x年,以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的家庭),严格按照五步识别流程识别监测对象。各级干部要深入学习了相关政策文件,熟练掌握监测对象的识别标准和程序,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准确识别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同时,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监测范围,确保监测对象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3)持续跟踪,动态监测,严格按照“五步流程”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对于已识别的监测对象,要持续跟踪其家庭经济状况、生活条件、健康状况等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测对象的风险状况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同时,要严格按照“五步流程”开展风险评估和帮扶措施落实,确保每一个监测对象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彻底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4)公开公示、强化宣传,提升广大群众对监测对象申报程序知晓度。为确保监测对象识别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地应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将监测对象的识别结果、帮扶措施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监测对象申报程序的知晓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主动申报,确保监测对象的全覆盖。
3. 落实帮扶措施
(1)对新识别的监测户(含现有风险未消除对象),安排1名乡镇干部、驻村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为确保每个监测对象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各地应为每个新识别的监测户安排一名乡镇干部或驻村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负责与其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其需求和困难,并协助其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监测帮扶联系人要定期走访监测对象,及时掌握其最新情况,确保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2)按照行业主导、缺啥补啥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针对不同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各地应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例如,对于因病致贫的家庭,可以通过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方式减轻其负担;对于缺乏劳动技能的家庭,可以通过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方式帮助其增加收入;对于居住条件差的家庭,可以通过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方式改善其居住环境。通过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切实解决监测对象的实际困难,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3)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对于那些确实没有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各地应将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同时,要加强对这些特殊群体的关爱和服务,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和心理支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4)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前,监测帮扶联系人入户走访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为确保帮扶措施的有效落实,监测帮扶联系人应在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入户走访,深入了解其生活状况和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帮扶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心理疏导和支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增强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
4. 建设监测评价系统
依托现有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建立巩固脱贫成果大数据监测系统和乡村振兴监测平台,全面摸清工作底数、及时掌握工作进展。通过信息化手段,各地可以实现对监测对象的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其基本情况和风险变化,为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对脱贫成果进行科学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此外,还可以通过监测平台实现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促进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1)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发展的特色产业。各地应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选择适合本地发展的特色产业,如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业等。通过发展特色产业,不仅可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还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来源。同时,要注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避免盲目跟风和短期行为,确保产业长期稳定发展。
(2)加强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为提高特色产业的发展水平,各地应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推动产业升级。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确保产业健康发展。特别是对于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要给予重点扶持,帮助他们做大做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延伸产业链条,提升附加值。为提高特色产业的经济效益,各地应积极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配套产业,提升产品附加值。例如,可以通过深加工将初级农产品转化为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通过冷链物流将新鲜农产品快速运往市场,通过电商平台扩大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通过延长产业链条,不仅可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还可以带动更多农民参与其中,实现增收致富。
2.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各地应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例如,可以通过财政补贴、金融支持、土地流转等方式,帮助这些主体解决资金短缺、用地紧张等问题,促进其快速发展。同时,要加强对这些主体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其依法依规经营,确保健康发展。
(2)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为确保农民能够从产业发展中受益,各地应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利润分红等方式,将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紧密联系在一起,实现互利共赢。例如,可以通过签订购销合同,确保农民生产的农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通过入股分红,让农民分享企业利润;通过劳务用工,为农民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可以有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参与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3)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为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各地应重视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例如,可以通过注册商标、申请地理标志等方式,提升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参加各类展销会、推介会等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通过媒体宣传、网络推广等方式,提高品牌的市场认知度。通过品牌建设,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还可以增强消费者的信任感和购买意愿,促进农产品销售。
3. 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1)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为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各地应加快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网络通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金融服务设施等。例如,可以通过铺设光纤网络、建设物流配送中心、设立金融服务网点等方式,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同时,要注重软环境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电商企业和人才入驻农村,促进农村电商产业集聚发展。
(2)培养农村电商人才。为解决农村电商发展中的人才瓶颈问题,各地应加大对农村电商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电商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要鼓励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投身农村电商创业,为农村电商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通过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可以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推动农村电商快速发展。
(3)创新农村电商模式。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各地应积极探索创新农村电商发展模式,如直播带货、社区团购、定制农业等。例如,可以通过直播带货的方式,直接将农产品展示给消费者,增加销售量;通过社区团购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通过定制农业的方式,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通过创新农村电商模式,可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农产品的销售效率和效益。
(三)强化社会保障,筑牢民生底线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1)健全农村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为确保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各地应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例如,可以通过提高养老金标准、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增加低保补助金额等方式,确保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要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2)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为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各地应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包括设施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例如,可以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机构等,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通过加强基层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推广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社会保障业务的便捷办理。通过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服务需求,提高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3)探索多元化社会保障方式。为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各地应积极探索多元化社会保障方式,如互助养老、慈善救助、商业保险等。例如,可以通过建立互助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通过设立慈善救助基金,为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救助;通过推广商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的选择。通过探索多元化社会保障方式,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2. 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
(1)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确保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各地应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标准,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同时,要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低保名单,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此外,要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的发生。
(2)健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为确保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各地应健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标准,改善供养条件。同时,要加强对特困人员的关爱和服务,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和心理支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此外,要加强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杜绝挪用、侵占等现象的发生。
(3)加强临时救助工作。为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各地应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效率。同时,要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杜绝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此外,要加强对临时救助对象的后续帮扶,帮助他们尽快摆脱困境,恢复正常生活。
(四)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各地应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每一块土地都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同时,要加强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杜绝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此外,要加强对确权登记颁证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和保护,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2)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各地应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如土地托管、土地入股、土地互换等。例如,可以通过土地托管的方式,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实行规模化经营;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将土地变为资本,参与企业分红;通过土地互换的方式,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便于机械化作业。通过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3)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保障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各地应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包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纠纷调解等。例如,可以通过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合同合法有效;通过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可以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
2.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为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各地应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清查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同时,要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杜绝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此外,要加强对清产核资后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保护,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激活农村集体资产,各地应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资产量化为股份,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例如,可以通过设立股份合作社,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每个成员,让他们享有股权收益;通过设立股份公司,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每个股东,让他们享有股东权益。通过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可以激活农村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3)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为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增值,各地应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例如,可以通过设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置行为;通过加强集体资产审计监督,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增值。通过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可以为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提供有力保障。
3.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1)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力度。为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各地应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村多样化金融需求。例如,可以通过设立农村金融机构,专门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通过推出涉农贷款产品,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通过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降低农业生产风险。通过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力度,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2)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各地应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信用评价机制。例如,可以通过采集农村居民的信用信息,建立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对农村居民进行信用评级;通过应用信用评价结果,为农村居民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通过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3)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满足农村多样化金融需求,各地应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丰富金融供给,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例如,可以通过推出小额信贷产品,满足农村居民的小额融资需求;通过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降低农业生产风险;通过推广移动支付业务,方便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通过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金融需求,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基层治理,构建和谐乡村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1)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加强基层治理,各地应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例如,可以通过完善村级党组织设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健全村民自治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确保村级事务公开透明。通过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可以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各地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例如,可以通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增强基层组织的领导力;通过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提高基层组织的执行力;通过完善基层组织运行机制,提高基层组织的服务力。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可以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各地应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例如,可以通过开展法律进村活动,普及法律知识;通过设立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加强治安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可以增强农村居民的法治意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乡村。
2.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1)加强乡村规划管理。为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各地应加强乡村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布局乡村空间,优化资源配置。例如,可以通过编制村庄规划,明确村庄的功能分区和发展定位;通过加强村庄规划执行,确保规划落地见效;通过完善村庄规划监督机制,确保规划严格执行。通过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可以为乡村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2)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为提高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各地应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例如,可以通过建设智慧乡村平台,实现乡村治理信息的互联互通;通过推广智能终端设备,方便村民办事;通过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高决策科学性。通过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可以为乡村治理提供有力支持,提高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3)加强乡村公共服务供给。为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各地应加强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农村居民的多样化需求。例如,可以通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通过提升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的发展需求;通过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通过加强乡村公共服务供给,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机会,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结语
总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各地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农村改革、基层治理等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和拓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通过不懈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