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强对我国住宿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选题背景
近几年,我国的在线旅游OTA(Online Travel Agency)平台(主要以美团、携程、飞猪、同程、去哪儿等5家头部企业为代表)发展迅猛。一方面为群众出行、旅游、住宿等提供诸多便利,另一方面,我国的旅游消费代理模式已经被线上OTA平台模式所取代,成长为掌控我国旅游经济发展和实体经济“命门”的重要企业。平台与行业经营主体本应该是平等互惠互利的商友关系,但OTA平台通过隐性霸王条款、控制流量、单方要求提高佣金等手段对住宿业经营主体进行干预,甚至影响到我国个体住宿经营主体的生存问题,亟待高度关注。
OTA平台的快速发展,不仅改变了传统旅游行业的商业模式,也深刻影响了住宿业的发展格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应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OTA平台预订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然而,这种变化也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对于中小规模的住宿经营主体来说,他们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竞争环境和市场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保障住宿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促进其健康发展。例如,在20xx年发布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优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旅游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为规范OTA平台的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政策法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未能完全解决住宿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困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OTA平台企业与住宿业经营主体双方的关系存在严重不平等
当前个体住宿经营主体的房间销售订单80%至100%均来自OTA平台。各OTA平台的霸王手段常见以下几种:
一是以流量为筹码,要求经营商家报价不高于其他平台最低价。通过爬虫系统抓取各商家内网系统报给各平台的底价进行比价,逼迫经营商家给出价格优势,否则限制其流量,让经营主体接不到订单。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也使得商家在定价方面失去了自主权,被迫参与恶性价格战,导致利润空间被压缩。
二是随意通过技术手段修改商家房源价格。根据平台需求,任意开启签约商家已关闭挂牌房源信息或通过“调价助手”滥用算法分析,修改房源价格。商家常常发现出现溢价房(指网络平台通过其特有的资源、优势等要素,实现的销售价格超出其原有价值的现象)。这种情况不仅损害了商家的利益,也影响了消费者的体验,容易引发信任危机。
三是单方面调整佣金比例。一些OTA平台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频繁调整佣金比例,增加了商家的成本负担。部分平台还设置了复杂的结算规则,使得商家难以准确核算收入和支出,进一步加剧了财务风险。此外,由于缺乏透明度,商家往往无法及时了解佣金变化的具体原因,只能被动接受平台的要求。
四是强制捆绑销售。某些OTA平台要求商家必须同时上线多种产品或服务,如餐饮、交通票务等,否则将受到惩罚性措施。这不仅增加了商家的运营成本,也不利于专注于住宿业务的发展。而且,捆绑销售的做法可能会误导消费者,降低其满意度。
五是数据垄断与隐私侵犯。OTA平台掌握了大量的用户数据和交易记录,但却未充分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存在泄露商家和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风险。同时,平台利用大数据进行精准营销时,往往忽视了商家的意愿,擅自使用其商业信息,这对商家的长期发展极为不利。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力度不足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不少漏洞和盲区。首先,现行法律对于OTA平台的定义不够明确,导致其在某些灰色地带游走,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约束。其次,针对平台与商家之间的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尚不健全,一旦发生争议,商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获得公正裁决。再者,监管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执法效率。最后,对于新兴业态的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相对滞后,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
(三)行业协会作用发挥有限
目前,我国住宿业协会组织虽然存在,但在维护会员权益方面的作用较为有限。一方面,协会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难以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协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互动不够紧密,无法及时传达行业诉求并争取政策支持。此外,协会在推动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工作也存在较大差距,未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顶层设计
政府应加快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OTA平台的权利义务边界,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具体而言,可以考虑制定专门针对在线旅游市场的管理条例,细化平台准入条件、信息发布规范、交易安全保障等内容,为行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要强化反垄断立法,防止少数大型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监管效能。
(二)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方面,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住宿经营主体的准入门槛,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行业中来;另一方面,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减轻企业税负,增强其抗风险能力。此外,还要积极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难题,促使其健康成长。同时,引导和支持住宿经营主体进行数字化转型,利用新技术新应用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发挥行业协会职能,构建和谐共生生态
行业协会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在推动行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此,必须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会员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定期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分享成功经验,共同应对挑战。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现状及存在问题,争取更多政策倾斜和支持。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推动行业标准化进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会员企业践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共同营造诚信守法、合作共赢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知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旅游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对住宿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护意识。利用媒体渠道发布典型案例,揭露不良行为,警示潜在风险。开展专题讲座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培养公民文明旅游习惯,倡导理性消费观念。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同时,也要加强对住宿经营主体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保护住宿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以及加强宣传教育等多措并举,才能真正建立起公平公正、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促进住宿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住宿服务,助力我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