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应急管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其中,针对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层面明确提出“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当前,我国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已取得诸多进展,如参与数量迅速增长、功能领域不断拓展、程序机制不断完善。然而,由于社会力量自身局限以及各类突发事件高发频发,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虽基本完成破题,但从部门、领域和环节等角度看,总体参与效果仍然不彰。新时代背景下的中国式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急需加快推动社会力量全面实现深度参与,实现社会力量能够全面、全程、有序地参与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之中。
当前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应急管理的困境对照现实情况看,当前要继续推动社会力量全面、全程和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主要面临着标准、能力和协调三方面的困境。一是标准困境,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的资质亟待规范。因标准问题而导致社会力量专业性的缺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关于灾害应对中救援知识和技能标准的缺乏,导致大量社会力量盲目进入灾区,却不能为灾区提供实质性支持与帮助。另一方面是关于组织管理标准的缺乏,使得许多社会组织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无法高效运作,影响了整体应急响应效率。因此,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对于提升社会力量的专业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二是能力困境,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虽然近年来我国社会力量在应急管理和救援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其整体能力仍显不足。具体表现为:部分社会力量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设备,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突发事件;一些社会力量在信息获取和传递方面存在滞后性,影响了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还有些社会力量在心理疏导、物资调配等方面的经验相对匮乏,制约了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表现。此外,社会力量内部也存在着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部分地区或领域的社会力量较为活跃,而其他地区则显得较为薄弱。这不仅影响了社会力量的整体效能,也不利于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为了克服这一困境,需要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社会力量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以提升整个社会力量的综合应急能力。
三是协调困境,社会力量与其他主体间的协同配合尚需加强。应急管理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的综合性工作,除了政府主导外,还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但在实际操作中,社会力量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还不够顺畅,存在信息不对称、职责不清等问题。例如,在某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不同部门和社会力量之间可能会出现重复劳动或任务空缺的情况,降低了应急响应的速度和效果。为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分工,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实现资源整合和力量统筹。特别是要加强基层社区层面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网络,使社会力量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动员和部署,为应对突发事件赢得宝贵时间。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应急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国家应当出台专门针对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其权利义务,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吸引更多优质的社会资源投入到应急管理工作中来。同时,要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自身在应急管理中的角色定位和行为规范,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此基础上,还应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其次,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针对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标准缺失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一套涵盖救援技能、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保社会力量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这些标准不仅要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特征,还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做法,体现开放包容的理念。通过推行标准化管理,可以有效提高社会力量的规范化程度和工作效率,促使其更好地融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
再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针对社会力量普遍存在的能力短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心理健康辅导、信息通信技术应用等课程,全面提升社会力量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期举行模拟演练和实战演习,检验培训成果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改进培训方案。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应急管理相关课题研究,为社会力量提供更加科学系统的指导和支持。
最后,强化协调合作机制。为解决社会力量与其他主体间协调配合不畅的问题,建议构建一个由政府牵头、多方参与的应急管理协调平台,负责统筹规划、指挥调度、监督评估等工作。该平台可以通过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等方式,打破部门壁垒和地区分割,实现各方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力量的合理配置。特别是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要充分发挥协调平台的作用,确保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此外,还要积极探索新型合作模式,如PPP(公私合营)项目、志愿者服务联盟等,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应急管理中来,共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
总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社会力量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其实现全面、全程、有序地参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我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