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张国清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年的廉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刚刚闭幕的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对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会议精神,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反腐倡廉关系到事业的兴衰成败,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推进廉政建设,积极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严厉惩治腐败行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大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我们深入开展提高机关效率专项行动,加强效能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调整1332项行政权限,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权力清单,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直联审批。结合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大幅精简政府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重构内部组织形态。全面规范机关管理、公共服务管理,各级机关、公共服务单位工作效率不断提高。这些措施,不仅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也从源头上降低了发生腐败的风险。
第二,推进依法行政,以制度建设引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积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制定实施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从制度上确保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民主、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我们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修订完善了《市政府工作规则》,出台了一系列利当……
第三,强化监督问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市通过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加大了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我们采取了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同时,我们还注重发挥巡视巡察的作用,实现了市县两级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监督无死角。
此外,我们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了大数据平台,实现了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财政资金流向等信息的实时监控。这不仅提高了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也为纪检监察部门提供了更加科学有效的工具。在问责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要求,对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坚决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通过一系列举措,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反腐倡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
当前,我市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仍然艰巨繁重。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各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抓手,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我们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清理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特别是对于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等领域的事项,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现“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同时,要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出现“暗箱操作”和“吃拿卡要”现象。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财政资金是公共资源,必须严格管理和有效使用。我们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要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特别要加大对民生领域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此外,要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定期向社会公布财政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案件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反腐败手段。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特别是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同时,要注重深挖细查背后的利益输送链条,斩断“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纽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四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持不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手段,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强化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力量,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案要案,提升反腐整体效能。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反腐倡廉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我们要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清风正气,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宣传反腐倡廉政策法规,曝光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要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推动廉洁理念深入人心。同时,要重视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传言,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三是严格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量化打分、综合评定。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把压力转化为动力。对反腐倡廉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倒逼责任落实。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总之,反腐倡廉是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